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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珍古兰为泽兰的考证是错误的(完整版)

李正宣(1951-)  男  四川成都  中学高级教师    成都市武侯高中    610043

LI  Zheng_xuan  Sichuansheng  Chengdushi  Wuhou High School  610043



摘  要:先秦文献记载的“兰”是什么植物的问题一直无科学定论,李时珍的考辨,表面上天衣无缝,但是实际上是舍本逐末,用既非古兰本质属性,又非泽兰独有的“可缀、可佩、可藉、可膏、可浴”的部分植物用途为论据,把古兰错误地定性为菊科植物,然而其结论却一直给中草药、中国文学和文字训诂等诸多研究领域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揭示李时珍古兰的考辨错误,以资相关方面的研究健康发展。

Abstract: LiShiZhen put the han Chinese previous literature of "兰" explanation for compositae is wrong. Li's error seriously affected the Chinese herbal medicine, Chinese literature and language of research.

关键词:李时珍  兰    泽兰  错误

Keywords:  Li Shizhen    Orchid  Zeeland    Wrong conclusion



1. 先秦文献记载的“兰”反映出来的古兰植物属性证明古兰只能够是兰科植物。

据笔者利用计算机对目前传世先秦文献检索,获得言兰文字66 则(兰46 则,蕙20 则)。其中能够明显反映出兰花植物属性的材料约占二分之一。除《夏小正》“蓄兰”二字勉强可以看出古兰具有治病用途之外,其余近30则只能够看出其非医药用途或古人因其幽香而喜爱等方面的内容,看不出植物属性。因此,笔者认为先秦文献记载的“兰”属于兰科植物。

1.1 古兰被称为香草,是因为其花天然幽香;而且可分为春季开花类和秋季开花类:《孔子家语• 在厄》:“芝兰生于深林,不以无人而不芳。”《孔子家语•六本》载:“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荀子•宥坐》:“且夫芷兰生于森林,非以无人而不芳。” 屈原《大招》:“芝兰桂树,郁弥路兮。”《离骚》:“兰芷幽而独芳。”屈原《九歌•少司命》:“秋兰兮青青,绿叶兮紫茎。”“绿叶兮素华(华,即花),芳菲菲兮袭予。”《九歌•礼魂》:“成礼兮会鼓,传芭(葩,花也)兮代舞,姱女倡兮容与。春兰兮秋菊,长无绝兮终古!”屈原《离骚》:“余以兰为可恃兮,羌(竟然)无实而容长。妥(安)厥(他)美以从俗兮,苟得(随便)列乎众芳。”宋玉《九辩》:“窃悲夫蕙华(花)之曾敷兮,纷旖旎乎都房。何曾华(花)之无实兮,从风雨而飞扬!以为君独服此蕙兮,羌无以异于众芳。”[1]

从孔子、荀子和屈原等的记述来看,古兰可以分为春天和秋天开花两类,泽兰却是只能够秋天开花的物种;古兰的幽香是指鲜活植物的花香,它不需要李时珍说的“挼”(揉搓),也不需要制造成香囊或放在香炉内点燃就可以“养鼻”。屈原“芳菲菲兮袭予”的“袭”字就非常准确地描绘出古兰之花香随风潜来,使人在不经意间就感受到幽香特点。

1.2  古兰之花的天然幽香十分独特,泽兰类菊科植物的叶香不能够与之相提并论。

幽香是古兰鲜花最重要的特征,因此其用途是“养鼻”,也因此用兰作高级礼品、祭祀、驱邪。兰花的幽香是古人钟情于兰、喜爱兰的首要因素,是兰花文化的根基。兰若花无香,那就和茅草没什么区别了。正如屈原所感叹:“兰芷变而不芳兮,荃蕙化而为茅。”

《周易•系辞》:“同心之言,其臭如兰”,《荀子•王制》:“其民之亲我也欢若父母,好我芳若芝兰,反顾其上则若灼黥,若仇雠。”《列子•汤问》:“沐浴神瀵,香如椒兰,香气经旬乃歇。” 宋玉《神女赋》:“陈嘉辞而云对兮,吐芬芳其若兰。”《左传•》:“兰有国香”《荀子•礼论》:“故礼者养也,……椒兰芬苾所以养鼻也。”《列子•杨朱》:“荐以梁肉兰橘。”《管子•轻重甲》:“管子对曰:‘昔尧之五吏,五官无所食,君请立五厉之祭,祭尧之五吏,春献兰,秋敛落原。’”《礼记•内则》:“妇或赐之饮食、衣服、布帛、佩帨、茝兰,则受而献诸舅姑。”

特别是《礼记•内则》关于饮食一节,记载各种一般生活必需品多达几百种,其中能够入香囊的姜、椒等均是同类并列,而“兰”却是和“饮食”“衣服”“布帛”“佩帨”四种类型的生活必需品并列的礼品,而非和其它香花香草为伍的凡草。既然兰在古人心目中的地位十分珍贵,那就绝不可能是北方“漫山遍野”(清代学者吴其濬语)、随手可得的佩兰,也不可能是“大吴池泽”成片生长的泽兰。

至于兰可驱邪仅见于《韩非子•外储说下》,作者在记述用五牲之屎驱鬼之末补记了一句“一曰浴以兰汤”。从记述来看,韩非子的浴兰汤驱邪,仅仅是一种民间的做法。笔者以为:驱邪,是活着的人根据自己的观念揣测虚无缥缈的阴鬼世界会惧怕什么的思维结果,因而人世间认为龌龊之至或者至阳、至刚、至正者都是阴界邪恶所惧怕者。兰之花可称国香,可比圣君之德政和父母之恩泽,乃崇高而正义之象征物,自然可以驱邪,因为邪不敌正。

泽兰之香如何呢?梁代陶弘景《本草经集注》说:“泽兰,叶微香。”《唐本草》说:“泽兰,叶似兰草而不香。”《本草图经》载:“泽兰,如薄荷,微香。”明代名医卢之颐的《本草乘雅》载:(佩兰,泽兰的同属)“臭香,味辛,气化中药也。” 《纲目拾遗》:“泽兰,今人呼为奶孩儿者是也。……省头草……罗勒……又有孩儿菊,此四种皆香草,惟奶孩儿草香尤峻烈。”《本草便读》:“佩兰,功用相似泽兰,而辛香之气过之。”

对比观察,泽兰类菊科植物的叶香与古兰之花香不可同日而语。

1.3  古兰生长的环境是森林、山岗或路边、林下、大河两岸的山坡。

《孔子家语•在厄》:“芝兰生于深林。”《荀子•宥坐》曰:“且夫芷兰生于森林,非以无人而不芳。”屈原《涉江》有诗句说:“步余马于兰皋兮,驰椒邱且焉止息。”《楚辞•大招》曰:“芝兰桂树,郁弥路兮。”“沅有芷兮澧有兰”。

泽兰的生长环境与古兰的生长环境天差地别。《吴普本草》:“泽兰,生下地水旁。”陶弘景《本草经集注》:“兰草(大泽兰),一名水香。生大吴池泽。”“泽兰,今处处有,多生下湿地。”

1.4  古兰之叶为带状。

《文子•上德》曰:“日月欲明,浮云盖之,丛兰欲修,秋风败之。”聚生曰丛,细长曰修。《广雅》云:“修,长也。”《尔雅•释言》也云:“修,长也。”“修”作形容词时,只能够描绘细长的物体。比如词语有“修长”“茂林修竹”。就整丛植物来看,言兰“欲修”形像,言泽兰“欲修”不当。《九歌•少司命》曰“荷衣兮蕙带”《九歌•湘君》曰:“薜荔拍兮蕙绸。荪桡兮兰旌。”《离骚》曰“兰芷变而不芳兮,荃蕙化而为茅。”“兰芷变而不芳兮,荃蕙化而为茅”是屈原绝望时的愤激之词。我们抛开作者的政治方面的象征意义不说,在屈原眼中,从形态来说荃蕙二物当是和茅同类的植物。因为从思维学讲,任何类比都是要取其相似点的,不然屈原为何不说“荃蕙化而为艾”“荃蕙化而为竹”呢?

20世纪后期,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了与传世本《相马经》区别较大的帛书《相马经》,经文献整理小组考证认为,“有可能是战国时代楚人的著作”。其文有一段曰:“有月出其上,半矣而末明。上有君台,下有逢(芬)芳。旁又(有)积緛,急其帷刚。兰筋既鹜,狄筋冥爽;攸攸时动,半盖其明。周草既匿,莫见于旁;时风出本,行马以襄。”(引自赵逵夫著,巴蜀书社出版的《屈骚探幽》2004年第一版)其中“兰筋既鹜,狄筋冥爽”用植物兰和狄(荻)比喻马的目上之筋形。《相马经》的作者将兰之筋与荻之筋对举,所言之“兰”当是与“荻”(形状象芦苇)一样,叶片为带状形态,且筋不分岔的植物,也只有兰荻叶片之条形才与马目上之经络相似。因此,长沙出土《相马经》中的“兰”自然只可能是指兰花了。

1.5  屈原、宋玉认为兰花是没有种籽的。

成语“华而不实”最原始的意义就是只开花不结实的意思,然后才是引伸出徒有外表,而无实际本领之类。《离骚》:“余以兰为可恃兮,羌无实而容长。”宋玉在《九辩》也说:“窃悲夫蕙华之曾敷兮,纷旖旎乎都房。何曾华之无实兮,从风雨而飞扬!以为君独服此蕙兮,羌无以异于众芳。”兰花一般不易结果,即使结果,未熟时,剥开兰荪也不见种籽,果实成熟就会自然爆裂,种籽细微如灰,随风散逸,肉眼很难看见。因此古人产生兰无子的认识是合乎情理的。《康熙字典》“兰”字的解释载:“张堪注曰:凡物不知生谓之兰。”《说文》曰:“英,草荣(开花)而不实者。”《尔雅•释木》注:“华(开花)而不实者谓之英。”兰之花称“英”,也证明古人虽然见过兰果但不知兰有种籽。“兰英”一词在秦汉时期使用是频繁的,足见兰无子非屈原、宋玉之孤语。

1.6  汉语中,在一种事物名词的前面增加限定语或修饰语,目的都是为了突出其所属或性质。古兰的称呼,在先秦文献中除以单字“兰”称之外,双音词只有“芝兰(芷兰)”“猗兰”“幽兰”“春兰”“秋兰”等,而从来没有在“兰”字的前面加定语“泽”称呼“泽兰”的。从历史继承性来说,汉代医家没有理由把“兰”“芝兰”“猗兰”“幽兰”“春兰”“秋兰”改称为“泽兰”;据常理,应该是汉代人把 他们也认作“兰”的药草称呼为泽兰,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和孔子、荀子、屈原等人记述的古兰发生混淆。

1.7  李时珍考证时,避开以上真正反映古兰特征的资料不用,而是一味沿袭陆玑、颜师古、朱熹等人各取所需的简略注释,仅仅从用途方面把古兰的植物特征概括为“可缀、可佩、可藉、可膏、可浴”[2],进而推论古兰不是兰花。作为中药植物学家的李时珍,虽然懂得要从植物特性的角度去考察古兰,但是遗憾的是他避主就次,甚至本末倒置,以至受到明代陈嘉谟和清代汪昂、周澍等名医的尖锐批评,清代编辑的近十部《本草》,很多干脆删去《神龙本草经》上品的兰草,有的干脆连泽兰条也删掉。一个人的论述到了既不支持又不反对的时候,这种可怕的沉默不是好现象。清代中叶的赵学敏则避开争论,开“建兰花”和“草兰”进入《本草经》的先例,才填补了《本草经》因兰草和泽兰大战造成中药无兰花这种植物的空白。

当代诸多中药研究,几乎都不研究兰花的药性和应用。比如《中华药海》(东方出版社2010年再版)收中药751种,古今验方7000余,但无论哪类药都没有兰花叶、兰花花或兰花根的位置。原因就在于泽兰论的长期糟践,连现代医家都像避瘟疫一样不愿涉及兰花,使得兰花这味“调气,和中,止咳,明目”的中华良药没有得到很好的研究和应用。南京中医药大学编著的《中国药典》和国家医药管理局编写的《中华本草》算是开明的了,认可了清代医家赵学敏等人对兰花的研究,给了兰花一个中华本草良药的名份。赵素云主编,重庆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药用植物生态图鉴》(第1版)329条则直接介绍说:“兰草,为兰科植物春兰Cymbidium  goeringii (Rchb.f) Rchb.f..的全草。草本。假鳞茎集生成丛。叶丛生,狭带形。花葶比叶短;花钱黄绿色,有香气;……。生于林下或溪边。分布于我国华东、中南、西南地区。全国各地有载培。”2. 李时珍泽兰论的论据或虚假,或理解有误,或只是后人的一般性注释而非科学之结论。

2.1为了证明古兰“可以秉握膏焚”,可作顺气药,李时珍引用了四个论据,但是这些论据全是伪造、篡改或者错解的:

2.1.1 “《礼记》言诸侯贽熏,大夫贽兰”这个论据是李时珍的主观杜撰。

《礼记》和其它先秦文献中都没有“诸侯贽熏,大夫贽兰”的记述。只有 “天子以鬯(chàng),诸侯以熏,大夫以兰芝……”(《王度记》)“天子以鬯为贽,鬯者百草之本也,……故天子以鬯为贽。”(《说苑•修文》)“臣见君所以有贽何?”(《白虎通德论•文质》)这类记述。李时珍可能就是从这些内容想当然演化出“诸侯贽熏,大夫贽兰”的说法,并且再把“贽熏”“贽兰”错误地解释为“手持兰蕙”,一厢情愿地设想:周代大夫和诸侯朝见天子都要“手持兰蕙”,并借此来证明“若夫兰花,有叶无枝,可玩而不可纫佩藉浴、秉握膏焚。”进而证明古兰只能够是泽兰。但是,查先秦文献的“贽”都是礼品、赏赐品、贡品或祭品的称呼,是名词,没有动词持、拿、秉的用法,并且在先秦也没有“贽”通“执”的先例。

2.1.2 “《汉书》言兰以香自烧也”这个论据不仅本身即使是真实的也不能够证明古兰是泽兰,而且这个论据同样属于杜撰。笔者查遍了《汉书》,在《汉书•王贡两龚鲍传》才有“熏以香自烧”的记载,原文是:“有老父来吊,哭甚哀,既而曰:‘嗟苾!熏以香自烧,膏以明自销。龚生竟夭天年,非吾徒也。’”

2.1.3 “《礼记》佩兰”是朱熹伪造的论据,李时珍作为一个考证态度严谨的医学家,工作繁忙到了随便翻翻《礼记•内则》就可查实真伪的时间都没有,盲目崇拜朱熹,做学问也欠严谨。

2.1.4“荀子云:泽芷以养鼻,谓泽兰、白芷之气,芳香通乎肺也。”这是李时珍在论述泽兰叶功效时引用的论据,同样是对先秦文献的篡改所得。

查《荀子》《史记》类似记述共有四处,两两一致。其一,《荀子•礼论》的原文是“刍豢稻梁五味调香所以养口也,椒兰芬苾所以养鼻也。”《史记•礼书》记载相同。其二,《荀子•正论》曰:“衣被则服五采,杂间色,重文绣,加饰之以珠玉;食饮则重大牢而备珍怪,期臭味,曼而馈,伐皋而食,雍而彻乎五祀,执荐者百余人,侍西房;居则设张容,负依而坐,诸侯趋走乎堂下;出户而巫觋有事,出门而宗祝有事,乘大路趋越席以养安,侧载睪芷以养鼻,前有错衡以养目,和鸾之声,步中武象,趋中韶护以养耳,三公奉軶、持纳,诸侯持轮、挟舆、先马,大侯编后,大夫次之,小侯元士次之,庶士介而夹道,庶人隐窜,莫敢视望。居如大神,动如天帝。持老养衰,犹有善于是者与?不老者、休也,休犹有安乐恬愉如是者乎?故曰:诸侯有老,天子无老。”《荀子•礼论》也曰:“侧载睪芷,所以養鼻也;前有錯衡,所以養目也。”

荀子行文多有铺排、对举的特点,这段文字的“杂间色,重文绣”“重大牢而备珍怪”“侧载睪芷以养鼻,前有错衡以养目”“居如大神,动如天帝”“诸侯有老,天子无老”就是对举成文的写法。训诂的常识是依语言环境而考,结合其它用法而定,但例不十法不立。从语言环境看,“睪芷”和“错衡”对举成文,“错”是修饰“衡”的。《说文》解释说:错,金涂也。错,即今所谓镀金,俗字作镀。字典辞书对“错衡”的解释是:①以金涂饰成文采的车辕横木。《诗•小雅•采芑》:“约軧错衡,八鸾玱玱。” 毛传:“错衡,文衡。”《荀子•正论》:“前有错衡以养目。” 梁启雄解释说:“错衡盖以金涂轭且有文也。”《史记•礼书》:“人体安驾乘,为之金舆错衡以繁其饰。” 徐迟《财神和观音》:“可是这匹畜生的身上,金舆错衡,黼黻文章。”②借指官吏所乘之车 。唐代刘禹锡《复荆门县记》:“邑人之华皓幼童,咸须于道周,距跃而謡……公为驻错衡而劳之。”

可见,“错衡”的“错”是修饰“衡”的;按语言环境,“睪”也是修饰“芷”的。那么,“睪芷”不能解释为“泽兰和白芷”。[3]

2.2 李时珍为了证明古兰“可握”,引证说“应劭《风俗通》言尚书奏事,怀香握兰”。

首先,应劭《风俗通》并无此记述。要在唐代徐坚等编纂的《初学记》第十一卷才有记载说:应劭《汉官仪》载:“尚书郎含鸡舌香伏奏事,黄门郎对揖跪受,故称尚书郎怀香握兰,趋走丹墀。”其次,李时珍对“尚书奏事,怀香握兰”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鸡舌香即丁香,汉代尚书口含丁香上殿奏事,谓之“怀香握兰”。“兰”比喻尚书所奏良策;口含芳香的丁香,怀抱忠心可鉴的良策,就叫“尚书奏事,怀香握兰”。其实这种比喻早已有之,渔父言屈原“怀瑾握瑜”就是证明。而李时珍,望文生义,机械理解“怀香握兰”,认为汉代尚书手握泽兰奏事,这就有搞笑的意味了。因为,大臣上朝,手握兰花都不可能,更不用说如朱熹、李时珍所言,手握揉搓了才能够发出香味的泽兰嫩苗上朝奏事。也许笔者武断了些,但大臣上朝议事,非同儿戏。皇帝居朝廷正位,大臣只能够恭恭敬敬站在丹墀之下;大臣佩玉,带笏,穿官服是为了表明身份;持奏折于班中,是上班履行公务;唯有这样的议事氛围,方显严肃,有君君臣臣之礼仪;大臣手持蔫头耷脑的泽兰嫩苗上朝,那可不是韩缨解释的郑国青年男女在水边“招魂”和嬉戏!果真那样,汉王朝的威严何在?汉王朝的礼仪成何体统?再者,即使真如李时珍所言,汉代尚书奏事怀揣香囊,手握泽兰,也只是汉代的官场习俗,也没有史料证明这种习俗是先秦习俗的遗留,因而也无从证明孔子、荀子颂扬的古兰就是用大泽兰!

2.3 李时珍为了证明古兰“可纫佩藉浴、秉握膏焚”使用了大量的无必然联系的间接论据。

①《西京杂记》记载“汉时池苑种兰以降神,或杂粉藏衣书中辟蠹者”;②《汉书》言兰以香自烧也;③陆玑言“兰似泽兰,但广而长节。”④汉代开始的泽兰种植、使用情况。

使用这种间接论据推理,如同陆玑用眼前的泽兰类菊科植物特征证明《诗经》之兰就是泽兰的说理方法,是不能够证明论点的。因为,这些论据能够和古兰产生联系的只有一个植物的记述符号“兰”字,而李时珍所举的汉代“兰”所指的植物是不是古“兰”字所指的植物,是还需要证明的内容,因此这些论据没办法证明古兰是泽兰,这正如用今天的兰的栽培和欣赏的事实不能够直接证明屈原之兰就是今天的兰花一样。

2.4李时珍为了证明古兰“可纫佩藉浴、秉握膏焚”还使用了大量先秦以后的没有经过证明的非推理性判断。

自然科学论证时,引用作论据的判断必须是与被论证事理有内在联系的常识、公理、或者是经过证明为科学的有内在联系的判断。未经证明的、没有内在联系的判断不能够作为证据。这就像不能够引用古代某名人说地球是方的来证明地球确实是方的一样。而李时珍,所列举的大量证据都是没有被证明,而且是汉代及以后直接认定古兰是泽兰的言论作证据。这些言论者本身就认定古兰是泽兰,而古兰为泽兰之说是没有被证明的,引用得再多,也就如同吵架一样,只能够给泽兰说一方增加一点吼声,并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有理不在人多!

下面仅列出李时珍的四个非推理性判断,读者一看便知不能证明其观点:

①熊太古《冀越集》言世俗之兰,生于深山穷谷,绝非古时水泽之兰也。②《遁斋闲览》言:楚骚之兰,或以为都梁香,或以为泽兰,或以为猗兰,当以泽兰为正。今人所种如麦门冬者,名幽兰,非真兰也。故陈止斋作《盗兰说》以讥之。③方虚谷《订兰说》言:古之兰草,即今之千金草,俗名孩儿菊者。今之所谓兰,其叶如茅而嫩者,根名土续断,因花馥郁,故得兰名也。④ 杨升庵云:世以如蒲萱者为兰,九畹之受诬久矣。

3. 关于屈原之兰的“绿叶素枝”与“绿叶兮紫茎”的辩证。

因为屈原对兰有“绿叶兮素枝”和“绿叶兮紫茎”的描述,李时珍就以此为据,推理说“兰花,有叶无枝”,“可玩而不可……秉握……”“今所谓兰,无枝无茎。因黄山谷称之,世遂谬指为离骚之兰。”

李时珍这个推理至少有两点错误:

第一,从先秦到李时珍生活的时代,用“枝”“茎”作兰花花枝的量词的文人比比皆是,李时珍凭什么因为屈原写了“素枝”,其兰就不是兰花呢?仅笔者所见统计,除屈原以外,汉代到李时珍生活的明代,诗赋文人所写的诗文,写兰花花茎为“紫茎” 者三,言花茎为“枝”者三,用“茎”“干”称呼兰花花茎者五,写红花者四,紫花者七;写素花、黄花、素淡花者九。在李时珍之后,文人更加不听李时珍“兰花无枝无茎”的训诫,钱谦益、郑板桥、姚范、汪端、王殿森、宗粲等诗赋文人就常常用“枝”写兰花的花茎。这说明古人就喜欢用“素枝”“紫茎”“枝”“茎”“干”这些词语写兰花的花茎,是一个不可更改的历史事实,至于用“枝”或“茎”称呼兰花的花茎科学与否,这与历史是不是有此现象是两回事。李时珍凭借自己的认识觉得兰花花茎不能够用“枝”“茎”称呼,就推论屈原用了“枝”“茎”便不是兰花,其论肯定错误。

第二,“绿叶兮素枝”和“绿叶兮紫茎”不是泽兰的独有特性,因此不能够用“只要是绿叶紫茎的植物就必然是泽兰”的逻辑推理。正如不能够因为“人是两只脚”,就推论说“两只脚的都是人”的道理一样。

4. “可缀、可佩、可藉、可膏、可浴”并非植物的本质属性。

“可缀、可佩、可藉、可膏、可浴”是李时珍通过前面诸多旁征博引的所谓论据才得出来的结论,然而李时珍的这“五可”并非植物的本质属性,也非泽兰独有,因此李时珍古兰是泽兰的论述,自然无法成立。其“可膏”源于楚辞“兰膏明烛”(《招魂》),从这句李时珍就认为古人用泽兰熬油做灯烛,显然论证苍白。其“可浴”源于《大戴礼记》的解释“蓄兰,为沐浴也” 和《九歌•云中君》“浴兰汤兮沐芳”。《大戴礼记》的注释显然是汉代戴德所为,以此为据最多能够证明汉代有用泽兰洗浴的事情,不能够证明屈原“浴兰汤”就是洗泽兰澡。何况关于“兰膏”和“兰汤”之“兰”的解释还可以理解为“幽香”“美好”之类的意义,例如“兰烛”“兰畅”“兰章”“兰服”“兰筵”。其实这里的“兰”就是形容词。因篇幅所限,不予展开[4]。

5. “今人所种如麦门冬者,名幽兰,非真兰也”的判断,是李时珍古兰考辨思维混乱的又一证据。

“幽兰”一词的发明者是屈原,《离骚》中明明白白地写到“时暖暖其将罢兮,结幽兰而延伫”;“户服艾以盈要兮,谓幽兰其不可佩”。李时珍在认定屈原之兰为泽兰的同时,又作出了“幽兰为兰花”的判断,这只能够证明李时珍在考证古兰时已经发现自己的考证不能够自圆其说,只好勉强而为;或者叫骑虎难下了。

综上所述,李时珍的古兰是泽兰论,错漏百出,不能够成立。

参考文献:

[1]李正宣.从先秦文献所记之“兰”看古兰的植物属性.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论文在线),2010,3,23

[2](明)李时珍.本草纲目,校点本,第1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2

[3]李正宣.“睪芷”释义考辨.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论文在线),2010,3,23

[4]李正宣.楚辞之兰.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论文在线),2010,3,23

特别鸣谢下列三大网站提供了研究的网络原始文献: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http://chinese.dsturgeon.net/

中国古籍全录网:http://guji.artx.cn/list_4_6.html

梦境天华站:http://www.mst1739.com/yidao/yuedu.php


 

时间:2012-1-17 12:29:16  作者:兰石轩主人  出处:  阅读:341  评论:0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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